[摘要] 自从发现“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,从开发商取得该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算”这个法律条文后,细心的朱先生在这段时间一直琢磨一个问题——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,那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,我们的房地产权该如何保障呢?
房屋到期有偿续期是“与民争利”
一些有房一族对“有偿续期”反应比较敏感。个别人认为,房屋到期有偿续期就是“与民争利”。他们的观点是,尽管承认“土地使用年限”是有价的,但一些地方政府已经通过卖地得到了太多的利益,如果要让人们掏钱,难免有“涸泽而渔”之嫌。(作者:杨虹)
本文资源来自于新浪地产网“70年房产权到期后会怎样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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